《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解读
近日,应急管理部制定发布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录》制定背景
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等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为此,2020年10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推动淘汰了一批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有力推动了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涉硝化工艺、过氧化氢生产等企业陆续发生一些典型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深刻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依然存在本质安全水平低、安全风险高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同时,随着近年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研发应用,业内已经有了更加安全、先进、可靠的替代工艺技术或设备,为进一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持续提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安全保障能力,应急管理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编制了《目录》。《目录》的出台是推动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力抓手,通过刚性约束推动有关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二、《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出7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包含工艺技术4项、设备设施3项,逐项明确了实施范围、淘汰改造时限和代替建议。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包括: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设为禁止类,要求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五年内改造完毕;有机硅浆渣人工扒渣卸料技术和敞开式浆渣水解技术,设为禁止类,要求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二年内改造完毕;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使用硫化氢湿式气柜的),设为禁止类,要求新(扩)建项目禁用,现有碳酸锶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一年内改造完毕,现有碳酸钡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二年内改造完毕;间歇或半间歇釜式硝化工艺,设为限制类,要求硝基苯等27种化学品禁用,二年内改造完毕。
淘汰落后的设备包括:无冷却措施的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油浴反应釜、油浴锅),设为限制类,要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反应釜禁用,在役设备一年内更换完毕;油库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设为禁止类,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库禁用,在役设备二年内改造完毕;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液下泵除外),设为禁止类,要求甲A类、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操作温度超过自燃点的危险化学品禁用,在役设备三年内更换完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录》中“淘汰类型”为“禁止”类的,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有关新(扩)建项目严格禁用;现有项目或在役设备应当在“限制范围”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完成改造或者替代,逾期不得继续使用。“淘汰类型”为“限制”类的,则按照有关条目的具体限制范围执行。《目录》中新(扩)建项目特指在文件公布之日后报请政府有关部门立项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三、《目录》贯彻落实
今年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制定发布《目录》是三年行动方案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要强化统筹组织,与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整治、高危工艺企业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协同发力推进,加快推动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落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讲座、媒体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宣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有关企业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加快实施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二要组织相关企业对照《目录》自查,摸清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底数,明确需改造的企业名单,推动有关企业制定方案、加大安全投入、明确改造时限,做到应该尽改、能改快改,确保安全风险可控;逾期未按要求实施淘汰或改造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三要组织专家加强指导服务,对标国际先进工艺水平,“一企一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并督促企业做好改造期间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防止在改造过程中发生事故。
应急管理部同步编制了《目录》条款释义,列举了每项淘汰项的主要考虑,突出安全风险或典型案例,介绍了替代工艺技术设备的优点,供各地区有关企业在实施中更好理解掌握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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